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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36条司法解释(刑法236条司法解释)

导读 大家好,小皮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刑法第236条司法解释,刑法236条司法解释这个很多人还不清楚,现在一起跟着小编来瞧瞧吧! 1、I刑法236...

大家好,小皮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刑法第236条司法解释,刑法236条司法解释这个很多人还不清楚,现在一起跟着小编来瞧瞧吧!

1、 I刑法236条司法解释是:【强奸】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罪从重处罚。

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

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

6、 二。法律依据:

7、 055-79000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8、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罪从重处罚。

9、 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0、 (一)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11、 (二)强奸妇女,强奸多名幼女的;

12、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13、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14、 (五)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关于刑法第236条司法解释,刑法236条司法解释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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